“修車款還沒有給我,今天只要我在,你們誰也別想把車開走!”近日,長春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干警在扣押車輛的現場遇到了“修車工”李某的激烈阻攔。 這是一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執行干警根據申請人吳某提供的線索前往被執行人許某家樓下,成功找到了許某名下的車輛。正當辦案人通知被執行人并聯系拖車公司采取扣押措施時,案外人李某突然出現,稱許某拖欠其修車款6000余元,不同意法院將車輛扣走。辦案人員經詢問事情原委,認為車輛停放的地點并非修理廠,案外人李某的突然出現也不符合常理,遂向其釋明:如對強制執行措施有異議,可以向法院書面提出執行異議申請。但李某仍舊阻礙執行,不僅辱罵、威脅執行干警,還用身體阻擋、踢踹車輛。 面對突發暴力阻礙執行行為,執行干警臨危不亂,沉著應對,按照執行預案啟動聯動機制,幸福街派出所民警迅速趕到現場進行增援,共同配合將李某控制并帶離了現場,案涉車輛也成功扣押至法院。 車輛扣押后,被執行人許某主動與法院取得聯系,在法官的主持下,與申請人吳某協商達成和解協議,案涉車輛也在申請人同意后返還給許某,本案順利執結。 法院公安聯動,有力震懾了拒不配合執行的行為。下一步,朝陽法院將持續拓展執行聯動的廣度與深度,深化聯動機制創新,形成高效協同的工作模式,共同應對執行過程中的復雜挑戰。 初審:張立蘊 復審:韓鐵英 終審:曹夢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