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辦事兒效率真高,我們只來了一次問題就解決了!謝謝!謝謝!”兩名原告拿著調解書高興地走出綜治中心。 據了解,被告撫松縣某溫泉旅游度假公司在2019年至2020年期間,先后從松江河鎮某牛肉店、某蔬菜批發部賒購牛肉、蔬菜累計2.5萬余元。當初雙方約定按月結賬,但被告公司未能依約履行。就在牛肉店、蔬菜批發部多次催討未果的情況下,一同將被告公司訴至法院,要求被告公司立即償還貨款并承擔逾期付款利息。 撫松縣法院立案庭采取“快立快審”速調機制,將該案分配到松江河鎮綜治中心入駐速裁法官徐蓮花手中,法官通過閱卷發現該案案件事實比較明確,決定采取訴前調解方式,遂聯系到了雙方當事人。 承辦法官鑒于雙方的矛盾糾紛“癥結”和特點,將雙方當事人都請到綜治中心調解室專心進行調解。調解中,法官認真聽取了雙方的觀點和意見,并結合《民法典》相關條款開展釋法明理工作:一方面闡明不履行還款義務將來要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也勸導二原告放下心中的怨氣,以和為貴來解決糾紛。 最終,在速裁法官的漸進式調解下,促成雙方達成調解協議,雙方還當場握手言和,同時也對綜治中心速裁法官親切暖心的調解方式表示感謝。 該案的成功調解只是速裁法官入駐綜治中心便民司法服務的一個縮影,不僅是積極有效推動矛盾糾紛多元化解的生動實踐,更是法官入駐綜治中心“一站式”便民訴訟服務實體化運行的標志性成果體現,切實增強人民群眾對司法需求的幸福感、獲得感和安全感。 初審:侯春強 復審:韓鐵英 終審:曹夢南 |